网游私服侵权,贵阳法院重判三年!数字经济版权保护再升级

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聚焦于知识产权审判在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会上,三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案例被公开,其中一起关于网络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的案件尤为引人关注。

案件涉及被告人陈某某,其未经合法授权,擅自设立并运营了一款名为《Legend of Mir II》(《传奇》)的网络游戏私服。通过购买域名、租赁服务器,并雇佣他人对游戏源文件进行修改,陈某某成功制作了六款侵权游戏,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玩家的充值费用,提供游戏运营服务。据统计,其非法获利高达637,750.21元。

经过专业鉴定,这六款私服游戏与正版游戏在内容上存在实质性相似。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同时,扣押在案的电脑等作案工具也被依法没收。值得注意的是,陈某某在审判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向著作权授权公司进行了赔偿,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法律对网络生态环境维护的重要作用。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私服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日益增多,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网络生态环境。

对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有效打击了数字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具有法律威慑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判例参考,有助于营造一个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