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梅拉混动行驶中起火 保时捷未赔偿被执行134万

据国内媒体报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34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帕拉梅拉混动行驶中起火  保时捷未赔偿被执行134万

据该案件裁判文书显示,2022年8月,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混动车型在广州市白云区江景路,行驶过程中驾驶舱内突然着火,造成车身大面积受损。

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认为,引发火灾的原因是事故车辆主驾驶座椅右侧滑轨后端处电气线路故障,属于车辆生产质量瑕疵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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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作为原告,将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1265900元,以及支付鉴定费60060元和案件受理费16733.6元;

天眼查显示,5月11日,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此案义务,新增被执行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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